关于严格执行学生出境交流审批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万宏艳发布时间:2025-11-13浏览次数:162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学生出境交流审批事宜重申规定如下:

一、 所有学生计划出国(境)交流,含线上交流,须最迟于行前7个工作日,凭境外院校/机构出具的正式录取或邀请函,通过全球化学习平台https://vista.ustc.edu.cn/)提交公派出境申请。获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以下简称任务批件)后方可出境或在线交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或在线交流。

二、 赴台交流(含线上)学生申请任务批件,请直接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部专家办公室李领老师(电话:63602770;邮箱:leeling@ustc.edu.cn),无需通过全球化学习平台申请。

三、 未按规定在行前完成审批手续者,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不予受理其后续费用报销等审核事宜。

四、 任务批件申请具有时效性,事后不予补办。因学生个人原因未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的:

1. 学校不予补办任何相关证明材料;

2.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