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文件精神,2013年增设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学制为准,一般为12-24个月,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依托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校级合作协议派出(详见附件4)。申请学生如被录取,须签署承诺书(附件5),严格按照CSC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国留学,不得反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课程学习计划、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校级合作协议复印件(在获取外方邀请信后,校级协议复印件请联系外办索取)。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含外语水平要求,附件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ef6a0410f70d489cbffd99c7c2bfa6d2.shtml。
因时间紧迫,请尽快通知有关学生和老师,抓紧落实。申请学生请于3月20日17:00前将外方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校内申请表、承诺书(仅对联合培养硕士生)送交外办审核。有关工作进程安排(附件1)及校内申请表(附件2)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建国(63602671 jgwang@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