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58


第一次:
  1、2月23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2月23日-3月10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3月10日前,各院系提交本学期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 
  4、3月15日-3月25日,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3月下旬,召开本年度第一次校学位委员会
  6、4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4月底,完成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申请 
  2、5月9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3、5月9日-6月6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4、6月6日前,各院系提交本学期第二次学位申请材料 
  5、6月中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6、6月底或7月初,召开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7、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月10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送审,硕士论文送审由各院系组织
  2、10月10日-11月5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11月7日前,各院系将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材料提交至校学位办
  4、11月中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5、11月底或12月初,召开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
  6、12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请各学位申请者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日程,提前完成论文的送审和答辩,并及时将学位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学位论文送审以网络送审为主。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校学位办。

  校学位办电话:0551-63606544、63602929

校学位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