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1浏览次数:53

关于启动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文件精神,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开始,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仅限于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学制为准,一般为12-24个月,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派出(附件2)。申请学生如被录取,须签署承诺书(附件3),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国留学,不得反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在获取外方邀请信后,校级合作协议复印件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索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6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含外语水平要求)、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请登录其网站(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中查询(网页内容正在更新中)。

请尽快通知有关学生老师,抓紧落实。申请学生请于2016320日前将外方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校内申请表、承诺书(仅对联合培养硕士生)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核。有关工作进程安排请见附件1

联系人:王建国(63602671  jgwang@ustc.edu.cn

附件一:点击下载
附件二:点击下载
附件三:点击下载